吃瓜事件:
滴滴遇害案涉事学生自首,他的精神状况会影响判决结果吗?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兼实操人员,接触各类案例,此案的基本结论:根据现在有限的资料,作为旁观者而言,涉事犯罪嫌疑人有厌世等不稳定精神状况,不会影响其应当承担的罪责。
罪犯的自首可以结束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但对社会的损害不会因自首而消除。罪犯自首,只是表明他对自己犯罪的态度,并不改变他原有的犯罪事实。因此,法官在判决自首的罪犯时,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依据。
是的,9月24日,[文]备受关注的“滴滴司[章]机遇害案”在湖南常[来]德汉寿县人民法院一[自]审宣判。红星新闻记[Z]者从受害者家属田女[B]士处获悉,杨某淇被[L]判死刑,缓期两年执[O]行,限制减刑。此前[G],田女士和家人曾放[文]弃民事赔偿,希望判[章]凶手杨某淇死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来]某淇已被公安机关刑[自]事拘留,案件在进一[Z]步侦办中。随后,滴[B]滴出行发布声明称,[L]24日上午,在收到[O]关于“网约车司机被[G]害”的信息后,滴滴[文]立即与常德警方进行[章]了核实,证实事件中[来]的被害人为滴滴平台[自]上的司机师傅。
按照法律程序来说,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由于事件的关注度比较高,并且现在法律也比较健全,所以说精神并对于最终判决的影响可能并不是很大。
撕咬女童恶犬的主人被采取刑事措施咬伤女童的罗威纳犬主人已到案
近日,一黑色恶犬撕咬2岁女童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如今成都咬伤女童的罗威纳犬被捕获,罗威纳犬的主人也已到案,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久前,发生了一件[Z]非常令人愤怒又揪心[B]的事情,在四川成都[L]所辖的崇州,一个两[O]岁小女孩跟妈妈出门[G],被一只膘肥体壮的[文]黑色罗威纳犬连撕带[章]咬导致重伤,可怜的[来]小女孩浑身受伤20[自]余处,肋骨、肾脏也[Z]受到了严重损伤。
撕咬女童的恶犬主人[B]仍未现身 10月16日上午,[L]成都崇州一小区楼下[O]的草地上,一只大型[G]黑色犬突然冲向一名[文]两岁小女孩,并且疯[章]狂撕咬,时间长达4[来]0余秒。
四川绵阳一三岁幼童[自]被牵着绳的大狗咬伤[Z]了,狗主人需要承担[B]赔偿责任,比如治疗[L]费和营养费。小孩子[O]伤得非常的严重,腿[G]上的最长伤口达到了[文]20厘米,伤口附近[章]的肉已经坏死了,之[来]后肯定会留下来疤痕[自]。
涉嫌。狗主人肖某未按照规定私自饲养禁养罗威纳犬 ;并且这只狗已经多次伤人,他还坚持饲养,并把他拴在公共区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狗的主人要负责女孩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护理费等多种民事赔偿。狗的主人还应再承担违反养狗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