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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地现在是分给十几年了,但上家的树一直不砍,这怎么办?
- 2、男子错把女子当成妻子发生性关系,男子的行为是否违法?
- 3、捡到东西,物归原主,你认为收取一定的报酬合理吗?
- 4、家里着火喊了消防车,事后物业让我交五万块钱的救火水费,该交吗?
地现在是分给十几年了,但上家的树一直不砍,这怎么办?
1、不仅如此,之所以砍掉这几棵树,是因为村民看到树枯死之后,担心砸到人,村民包括树主出具证明,证明被砍伐的樟树为死树。▲多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证明书”罗翔认为,如果一种行为没有侵犯法益(法律保护的权益),就绝对不构成犯罪。
2、这种情况我们这[文]里也有,承包山林现[章]在变成保护区,没法[来]进行砍伐,当然生态[自]林建设政府有补偿给[Z]集体的。因为保护区[B]等是政府行为,而补[L]偿是给集体的,个人[O]应该与集体协商。
3、人们倒土地通常是以下这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倒土地。橡胶树在理论上是35年为一个周期,每亩土地每年从开始的3元、5元,到现在的10多元,几十年的土地地费用一次性付清,倒土地利润着实可观。二是把土地略加开垦或是种上橡胶树后倒。
男子错把女子当成妻子发生性关系,男子的行为是否违法?
1、强奸罪为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或其他行为等的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会侵妇女性的自已决权的结果,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强奸行为的发生[G]绝不是受害者的错,[文]强奸的发生是违背妇[章]女本人意志,即使开[来]始同意,后来拒绝,[自]嫌疑人强行发生关系[Z]也构成强奸罪。有人[B]说,酒后意识模糊,[L]影响判断,不构成犯[O]罪。错,刑法规定醉[G]酒的人和正常人承担[文]同等刑事责任,因为[章]你自己使自己处于醉[来]酒状态,当饮酒时,[自]就应预知自己行为的[Z]危害性,属故意。
3、千错万错,都怪[B]于巧合。按照法律来[L]说,此次事件是不构[O]成强奸罪的,男方并[G]没有胁迫女方,只是[文]巧合,合理的解释是[章]只是一个误会,开灯[来]之后,误会消除,男[自]方已经停止了,是女[Z]方要求继续,所以此[B]次并不能构成强奸罪[L],并没有违背女方意[O]愿,没有使用暴力手[G]段达到目的,男主是[文]无心之举,女方却是[章]早有心思。
4、甚至存在有意引[来]导男子继续进行这段[自]性关系的,所以从这[Z]个结论上面来看,女[B]方是属于自愿和男子[L]继续发生性关系。这[O]样也就说明男子在这[G]段性关系里面不存在[文]强迫行为,也就是说[章]是不违法的。总结综[来]合上面所说,我觉得[自]如果一个男子在和妻[Z]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B],发现睡的人不是妻[L]子,而是自己妻子的[O]闺蜜。
5、双方自愿发生性[G]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文]果,情节显著轻微的[章],不认为是犯罪。法[来]律分析嫖娼,是指二[自]人及二人以上,以金[Z]钱、财物为媒介,发[B]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L]为。即非法的性交易[O],建立于金钱交易上[G]的性关系。嫖娼在法[文]律上明令禁止,属于[章]违法行为,卖淫、嫖[来]娼的,卖淫嫖娼更容[自]易传染性病,乙肝,[Z]艾滋病,等各种疾病[B]。
6、在上述案例中,当李某发现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不是妻子时,本欲停止性行为,而刘某却没有要停止的意思,想要继续进行,也就是说李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不违背妇女的意志。这件事情他们互相双方都是愿意的 。
捡到东西,物归原主,你认为收取一定的报酬合理吗?
我认为如果这个报酬是失主主动给的,物归原主者可以坦然收下。如果失主没有要给报酬的意思,那捡到东西的人最好不要主动索取。你要说那我就是想知道这合理吗?那就是不合理!因为合理的话,失主自然而然就给了,皆大欢喜!既然失主不是痛快地给了也觉得心理上感觉不舒服,那就说明这里面有不合理。
如果在归还失物时,[L]失主自愿给予报酬,[O]那么接受这份报酬是[G]合理的。 如果失主没有提出给[文]予报酬,捡到东西的[章]人主动索取报酬则不[来]太合理。 当失主没有主动给付[自]报酬的意愿时,捡到[Z]东西的人可能会感到[B]不舒服,这表明这种[L]行为在道德上存在争[O]议。
如果交易是中性的,[G]那要挟毫无疑问肯定[文]是负面的。明白了这[章]一点,我们就可以思[来]考为什么捡拾东西归[自]还默认应该不收费了[Z]。反过来讲,如果要[B]求捡到东西物归原主[L]一定要收费的话,那[O]么:这种行为会挤占[G]掉那些出于道德心帮[文]助别人的利他行为的[章]价值。
我个人为如果拾到别[来]入丢失的钱,不论是[自]多少都应如数归还失[Z]主,这是做人的道德[B]底线,拾金不昧是我[L]中华传统美德应发扬[O]光大,有的人拾到了[G]失主的钱,还需要失[文]主退还多少,才把钱[章]交给失主,我个人认[来]为这个人的人品太差[自],物归原主理所当然[Z],如数奉还天经地益[B]。
久而久之,有些人就[L]会有这样一种思想,[O]我捡到你的东西,你[G]就要给我报酬,而且[文]给的少了还不行。但[章]是,我们大部分人还[来]是会拾金不昧的,捡[自]到东西,第一个念头[Z]就是,失主会不会很[B]着急。而往往这个时[L]候拾金不昧的人,就[O]会继续待在原地等待[G]这失主来认领自己的[文]失物。
可以索取报酬,因为有法律条文支持,但从人情世故上讲还是不要的好。
家里着火喊了消防车,事后物业让我交五万块钱的救火水费,该交吗?
天干物燥的时候,真的需要小心火烛!有位业主家里着火了,打了119之后,消防人员及时出动,解除了火情,但物业却让业主交纳5万块钱,说是救火费。这个是不该交的!按照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救火是义务,不收取费用 消防官兵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就是说,他们出警,是义务。
不该交,国家法律规[章]定,消防出警所有的[来]费用都是有市政承担[自],其中包括油费跟出[Z]警人工费水费以及其[B]他设备费用等等这些[L]都是由市政承担,小[O]区物业无权向居民索[G]要费用,当然消防用[文]水这些物业可以向市[章]政部门说明情况免除[来]费用,因为其实也是[自]担心有人私自拿消防[Z]用水来使用在其他方[B]面。
其实,这样的问题很[L]多地方都发生过,消[O]防部门也对这样的事[G]情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文]明,总体意思就是 : 不交。
这个是不需要交的,[章]我们可以打开这个法[来]律法规,《消防法》[自],在这个49条当中[Z]已经规定了消防属于[B]救援应急用水。在救[L]援当中所产生的扑灭[O]火灾所需要的物资和[G]水费是不会收取任何[文]费用的。
综上所述,你家着火[章]用消防车灭火所用的[来]水是免费的,物业要[自]求你家出5万水费纯[Z]粹是在敲诈勒索。即[B]便是按照居民用水收[L]费,一吨水也就只收[O]8元,5万水费等于[G]是说是你家用掉了1[文]7857吨水。但这[章]么巨大的用水量简直[来]够消防车连续用五天[自]还不带停的。
邻居家着火随即喊了消防车,事后物业让她交五万块钱的救火水费,该交吗?我们先不说到底应不应该交水费的问题,只是先说一下5万块钱能够买多少水。按照商业用水的角度来说,五块钱一吨的水,那么5万块钱就应该1万吨水,1万吨水是什么概念呢?相当于我们农村一个小型堰塘的存水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