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网站&吃瓜事件: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事后恢复重建
1、第四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或者受影响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定救助、救治、康复、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心理干预等善后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巴南涪陵交界处天池隧道 发生突水事故 3人死4伤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评估与考核等活动。
3、第五十八条 其他省、自治区、直[文]辖市发生突发事件时[章],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来]者实际需要,由省人[自]民政府统一部署,组[Z]织参与应急处置与救[B]援、灾后恢复与重建[L]工作。国务院及其组[O]成部门直接指令本省[G]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文]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章]的,接收指令的部门[来]应当及时报告省人民[自]政府。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0年[Z]7月1日起施行。
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B]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L]预防与应急准备、监[O]测与预警、应急处置[G]与救援、事后恢复与[文]重建、评估与考核等[章]活动。本条例所称突[来]发事件,是指突然发[自]生,造成或者可能造[Z]成严重社会危害,需[B]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L]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O]、事故灾难、公共卫[G]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文]件。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救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6、恢复重建工作可能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建设永久性住房、修复永久性道路、恢复生产设施和生产环境等。初期的恢复重建工作可能需要一部分外地支援;后期的恢复重建工作主要依靠本地自力更生。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什么时候发布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章]事件的发生,控制、[来]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自]引起的社会危害,规[Z]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B],保护人民生命财产[L]安全,维护国家安全[O]、公共安全、环境安[G]全和社会秩序,依据[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章]发事件应对法》及有[来]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自]规定,制定本条例。[Z]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B]条例第三章着重于突[L]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O]机制。县级以上政府[G]需建立统一的突发事[文]件信息报送系统,形[章]成快速反应和舆情分[来]析机制,确保及时向[自]上级报告较大以上突[Z]发事件,如地级以上[B]市在两小时内上报省[L]人民政府,并通知相[O]关机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监测与预警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章着重于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机制。县级以上政府需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形成快速反应和舆情分析机制,确保及时向上级报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如地级以上市在两小时内上报省人民政府,并通知相关机构。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G]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文]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章]系,配备必要的设备[来]和设施以及专职或者[自]兼职人员,对可能发[Z]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B]测。
巴南涪陵交界处天池[L]隧道 发生突水事故 3人死4伤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O]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G]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文]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章]与救援、事后恢复与[来]重建、评估与考核等[自]活动。
法律分析: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机制的内容有:监测与预警工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总则
为确保中山市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高效应对,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与管理,本章明确了相关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Z]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B]件应急处理指挥部,[L]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O]军队有关部门组成,[G]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文]任总指挥,负责对全[章]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来]的统一领导、统一指[自]挥。国务院卫生行政[Z]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B]部门,在各自的职责[L]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O]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G]。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文]预案(以下简称应急[章]预案)管理,提高应[来]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自]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Z]力,根据《中华人民[B]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L]法》等法律法规,制[O]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G],是指为预防和减少[文]突发事件发生,控制[章]、缩小和降低突发事[来]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自]害,规范各类紧急应[Z]对活动预先制订的方[B]案。
广东省涉外突发事件[L]应急预案 1 总则 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省处置涉[O]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G],确保涉外突发事件[文]应对工作科学化、规[章]范化,维护国家利益[来]和社会稳定,保障我[自]省在境外机构和人员[Z]、外国驻粤机构和人[B]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L]合法权益,保持良好[O]的对外开放环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